太陽能發電投資體驗分享

我一開始也覺得分享利潤20年是個騙局,但自從看到經濟部這則公告依據法規才驚覺這居然是真的。依據博蘭尼的說法,他把資本主義中的商品分成三類,即金錢土地勞力。太陽能發電確實是一個20年穩定(目前可行,十年後未知,但專家說太陽能面板可用25+年)的被動收入方法,若你有閒置的資金,便可把土地勞力交給解決方案提供者,獲得穩定的收益。

參與太陽能發電的方式

就我所知,目前的發電解決方案提供廠商,大約把營業項目分成三類,而他們再提供對應的服務。以顧客來說

1. 提供資金

即提供金錢,獲得部分電力出售費用。由解決方案提供者負責建置、租取土地、產物保險維運等等。

2. 提供屋頂

提供屋頂以獲得租金收益,其他方面由解決方案提供者支援。

3. 自行建立

前提是要自有屋頂架設設備的空間。此時的解決方案提供者成為一個類似設備商的角色,或許會提供太陽能發電設備販售電力給台電公司顧問建議

以我自身的經驗,無非是採用1. 提供資金;協助再生能源的發展,也賺取適當的內部報酬。(內部報酬率英文為Internal Rate of Return, IRR. 計入金錢隨時間折現,此處引用綠角文章)

我有進行的投資方案共有陽光伏特家中租全民電廠,前者是大我一屆的大學學長創辦的,後者是中租迪和轉投資的事業。其中陽光伏特家因內部作業流程較透明,所以我決定以其為例,但我兩家都有收到現金回饋。

太陽能發電投資損益分析

案場電費收益明細

如上圖,在我所投資的這個案場中,主要的收入與支出分別如下

收入支出
售電收入保險
維運管理費
模組回收費
電表租費
屋頂租金

其中模組回收費是經濟部公布,2020年起取得同意備案之太陽能電廠。將預先收取太陽能板回收處理費每瓩1,000元,除役或廢棄時將不再收取處理費。

收入扣除支出後,除以案場片數,就會是你可得的每片發電淨利

案場監控

案場監控

實際上陽光伏特家前端工程師做得相當不錯,同時也累積了不少數據並確實儲存下來。如上圖的左側圖案,就是在網頁系統中的我的電廠>監控系統呈現。也可以由上方日、月、年等不同橫軸單位顯示。

可以到右下有說明各種故障,此也是維運管理費上場機會。以我少數投資案場中,常見的設備異常包括監控訊號網路訊號逆變器不穩或異常。

實際與預期收益

儘管商品賣方會用各種理由鼓勵你投資,但很可能因不確定性使得實際報酬無法達到預期。如果預期20年的收益,儘管現在才過了約1年,但往後的收益確實有把太陽能發電板的衰退計入。

以我投資的案場來說,最高的目標達成率為119.27%,最低為83.06%,其中一案無法顯示;其預估內部報酬率則為5.94%至6.3%。

結語

以上是投資太陽能發電收入的分享與紀錄,雖然陽光伏特家內部報酬率較高,似乎是因其取得較高之台電躉購價格所致。

募資發放首期電費收益前,以陽光伏特家流程需經過台電躉售合約申請、完工且掛表、竣工備查、能源局設備登記、監控設備開啟。相比之下中租全民電廠動作就比較快,因尋找較大型發電案場所致。其內部報酬率就從陽光伏特家的約6.0%下降至約4.25%。

兩者的單片太陽能板投資價格也有差異,陽光伏特家中租全民電廠高出約新台幣3000元

本篇並沒有受到任何廠商的贊助,僅是單純分享投資經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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